伪造、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罪构成要件

2024-02-19 07:05:01

伪造、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罪构成要件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有价票证的管理活动。
(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伪造或者倒卖伪造的车票、船票、邮票或者其他有价票证的行为。即仿造国家制作的各种有价票证的形状、图案、面值和颜色等,制作假票证,企图以假充真或者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从中牟利的行为。
(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责任能力的人郡可以构成。依本节第231条之规定,单位亦能成为本罪主体。单位犯本罪的实行两罚制,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按本罪论处。
(四)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且多具有营利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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