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在处理离婚案件时,哪些情形可以认定夫妻感情破裂

2024-07-17 00:26:50

法院在处理离婚案件时,哪些情形可以认定夫妻感情破裂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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