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逃税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偷逃个税的量刑标准)
一、个税逃税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偷逃个人所得税构成逃税罪的,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从重处罚。
《刑法》
第二百零一条 【逃税罪】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
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二、个税的纳税范围有哪些?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三、逃税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1、纳税人逃避缴纳税款,数额在五万元以上并且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百分之十以上,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不补缴应纳税款、不缴纳滞纳金或者不接受行政处罚;
2、纳税人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逃避缴纳税款。
由此可见,逃税罪的量刑标准也不是固定的,且对于偷逃个人所得税的这种行为一般不会以逃税罪定罪量刑,通常都是先由税务部门追缴应纳税款和滞纳金,并对纳税义务人进行行政处罚,拒不接受行政处罚的,或者5年内两次以上偷逃个人所得税的,以逃税罪定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