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制拘役有无缓刑的可能性 拘役为什么不能缓刑
一、管制拘役有无缓刑的可能性?
被判处管制没有宣告缓刑的可能性,管制本身就是社区矫正,被判处拘役同时符合其他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根据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二、管制具有哪些法律特征?
1、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不剥夺其人身自由。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服刑期间,不羁押在监狱、看守所等执行场所中,仍留在原工作单位或居住地,也不离开自己的家庭,不中断与社会的正常交往。对罪犯不予关押,是管制刑与其他刑罚方法的重要区别。
2、被判处管制刑的罪犯须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其自由受到一定限制。
3、被判管制的罪犯可以自谋生计,在劳动中与普通公民同工同酬。
三、管制和拘役的区别有哪些?
1、含义与性质不同:拘役是短期剥夺犯罪人自由,就近实行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而管制是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进行社区矫正的刑罚方法。
2、期限不同: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时,最高不得超过1年。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但是在数罪并罚时,可以延长到3年。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折抵刑期2日。
3、对象不同:拘役一般只适用于犯罪性质比较轻微、社会危害性不大的犯罪。而管制适用于罪行性质轻、危害小、行为人人身危险性较小的犯罪。
4、执行不同: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享有两项待遇:一是探亲;二是参加劳动,可以酌量发给报酬。而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综上所述,管制和缓刑实行的都是社区矫正,所以在已经判处管制的情况下,没有必要再宣告缓刑,但是管制和缓刑的法律性质是不一样的。另外,虽然缓刑的适用条件是犯罪分子被判处的是拘役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可这不代表所有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都可以缓期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