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间财产赠与的内容是什么(夫妻财产赠与他人能否追回)
一、夫妻间财产赠与的内容是什么?
夫妻间财产赠与的内容是什么应当是根据双方当事人协商的确定。赠与,根据《民法典》第657条的规定, 是指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合同。
从字面看,该条所指的赠与人似乎只是指夫或妻以外的人。如果是夫或妻赠送给对方财物,从赠送的本意出发,也应当是使赠送物归受赠人一人所有而非使其成为夫妻共有财产,因为在法律上不成立自己赠给自己的“赠与” 行为。由此可见,虽然对于夫妻之间互赠财物法律并无明确的规定,但参照《民法典》上述条款的规定也可以认定赠与物应当属于个人财产。
这反映了原审法院仍然在夫妻共同财产制的框架下思考问题,而根本未想到争议的标的并不涉及夫妻共同财产,因此也无从谈及法定夫妻共同财产制的适用。
二、夫妻单方赠与共同财产有效吗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两人在法律上是共同共有关系。
夫妻共同财产权利涉及全部共有财产,而不仅仅是对自己在其中所占份额的那部分财产。
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共有人之一在没有征得其他共同共有人同意的情况下,无权单方处理共有财产,也无权单方处分属于自己应占份额的那一部分财产。
擅自处理,如其他共有人明知而未提异议的,可以认定为有效,但如果其他共有人表示不同意的,则赠与行为无效,受赠人应当返还赠与物。
因此,夫妻一方在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财产做处分决定的,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对方的同意或默许。
根据我们国家法律当中的规定,夫妻之间的赠与合同是否能够发生法律效力以及赠予的具体的内容,都是根据双方当事人协商来进行确定的,通常状况之下,如果是属于当事人证实意思的表示,而且证据合同当中的内容也不违反我们国家法律强制性的规定的话,都是属于合法有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