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假离婚逃避债务怎么处理(假离婚逃避执行如何处理)
一、浙江省假离婚逃避债务怎么处理?
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行使撤销权,撤销债务逃避债务。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总之,夫妻假离婚逃避债务的,一般是将夫妻全部财产转移给配偶,造成债务人无财产可偿还债务的假象,出现这种情形时,债权人可以向法院行使撤销权,销售债务人处理财产的行为。
二、协议离婚后反悔了怎么办?
登记离婚时双方自愿签订的财产分割协议,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但一定条件下可以提起通过诉讼重新分割。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3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会受理。但是人民法院在审理后,发现不存在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有欺诈、胁迫等情形的,会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但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已经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请求,或者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3年后提出的,不予支持。协议离婚后一方反悔的,应当向原婚姻登记机构申请解决。由婚姻登记机构根据当事人申请的具体情况和理由,作出相应处理。如果当事人一方想夫妻重归于好,另一方也表示同意的,双方可以共同到一方户籍、
径,要求重新分割财产。申请人要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相关的证据。
假离婚逃避债务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起诉来维权,签订离婚协议后也是可以反悔的,办离婚手续之后,发现对方有隐藏、转移婚内共同财产的行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请求之前签订的离婚协议无效,并重新分割夫妻俩之间的婚内共同财产。